二维码

部门简讯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部门简讯
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69次集体学习: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简析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641次

2024年12月11日晚上18:00至21: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69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简析》,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成龙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张洪丽、吕晓孟、邢怡明、李瑞瑞、李毅、董颖颖、李慧云、张旭鹏、徐梦云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微信图片_20241211182148

李成龙律师详细阐述了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态、违约责任的形式以及违约责任的限制与免除等方面的内容。

李成龙律师首先介绍了违约责任的概念,指出它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后果。他进一步解释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有效、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合同当事人等。

在违约行为的形态部分,李成龙律师详细讲解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两种情况。他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拒绝履行、不能履行、不完全履行等违约行为的特征及其法律后果。

随后,李成龙律师重点介绍了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承担定金责任等。

此外,李成龙律师还深入探讨了违约责任的限制与免除问题。他介绍了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债权人的原因、因第三人原因违约以及免责条款等。他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免责事由的认定和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

微信图片_20241211182202

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魏俊卿和王洪英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2.强调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可以用以下几点进行抗辩:(1)合同效力;(2)合同性质;(3)损失计算问题;(4)违约金问题。

微信图片_20241211182156

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一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我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 dynamics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