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你如何订立电子合同
很早以前,如果你学习合同法的课程,课堂上老师会首先问:你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是偶尔与合同打交道还是每天与合同打交道?有同学可能会说偶尔与合同打交道,这时候老师就会略显得意地告诉你,我们每天都在与合同打交道。我们早晨起来打开灯去洗脸刷牙,我们用的水、电是基于供用水、供用电合同;我们喝杯牛奶,穿上衣服去上班,牛奶、衣服是我们通过买卖合同获得了所有权。如今这个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合同成了我们活下去的依靠,我们必须通过与他人不断的交易,获得生活的资料。我相信这是大部分的法学生都会听到的桥段。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合同的概念已经不再陌生,签订合同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在信息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合同以新的合同形式出现在了各种交易中,并且以其更便捷、更高效的优势被广泛地应用。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电子合同虽看得见却摸不着,签订电子合同时似乎少了些掌控感,因而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担心,我最近就接到了不少类似的咨询。“在**签、**宝上签订合同靠谱吗?”“在平台签完合同,下载保存就可以了吗?”“签订电子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为了更精准的解答这些问题,我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对电子合同应用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希望对电子合同存有疑问的你提供一点帮助。认识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可见,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在民事证据类型中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确立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原则:1.有效性,电子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流程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2.独立性,电子合同订立宜通过独立于合同缔约人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订立;3.保密性,未经合同缔约人书面许可,电子合同服务平台不应将信息泄露给非授权的个人;4.抗抵赖,电子合同的订立,应确保合同缔约人对订立的电子合同无法抵赖;5.防篡改,电子合同的订立,应确保订立的电子合同数据完整;6.真实性,电子合同的订立流程和内容应反映合同缔约人的真实意愿;7.完整性,电子合同的合同要素、合同内容及订立流程应当完整;8.便捷性,电子合同的订立流程应当方便、快捷。虽然电子合同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虽然电子合同能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当事人不再必须面对面才能达成合作协议,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以电子合同的形式签署,某些特定内容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规定,电子合同不适用于涉及以下内容的协议: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选择靠谱的电子合同服务平台我们熟悉的纸质合同,签订时一般只涉及缔约各方,即只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的主体参与,而在电子合同的签署过程中,除了合同缔约方之外,还有我们看不见但极其重要的参与者,他们组成了订立电子合同的完整系统,包括: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电子合同缔约人及相对人、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也就是说,电子合同除了合同必备的缔约方之外,还有设立和维护电子合同系统的电子合同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存储和提取的机构以及提供签发电子签名认证服务的机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当符合国家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资质的规定,且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不应同时从事电子合同的第三方存储服务业务及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服务业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真实完整地记录和保存合同订立信息,对合同内容应保密,不应查看、披露或公开电子合同的内容;未经合同缔约人准许,不应向第三人披露或公开其身份信息。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应在登录页面醒目位置披露设立人的名称、地址、工商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经营性网站许可或备案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等,并公示系统业务说明,包括合同订立、谈判、签名和存储规则、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系统运营管理制度、个人信息收集规则和相关风险提示等内容。《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可见,通过有资质的平台签订电子合同不仅是靠谱的,也是未来更广泛地应用于合同领域的趋势。当合同双方同意签署电子合同时,建议优先选择具备CA认证的电子签约服务平台。订立电子合同的流程电子合同服务平台一般都有规范性指引,我们签订电子合同时按照操作步骤提交和输入就可以了,只要资料齐全且真实,操作起来是不难的。当然事前了解操作流程,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也能更加赢得合同相对方的信任,同时避免因为流程的原因而分散了对实体内容的关注和审查,更有助于我们高质、高效的签署合同。订立电子合同分四个步骤:缔约人身份登记、缔约人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合同查询/下载/验证。具体流程如图所示:订立电子合同应严格审查合同条款,谨慎使用电子签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5日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案例: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业主交付28万元之后,装修公司进场施工。工程进展到一半,装修公司因经营困难而停工。双方发生纠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未施工部分的预付款14万元。装修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数装报价单,主张已与业主进行了结算,已施工金额为19.9万余元,仅同意退还8万元。业主称从来没见过这个报价单,更否认签过报价单。经查,业主曾通过扫码将自己的电子签名落在了一些装修公司提供的单子上,其中包括数装报价单。因业主确已通过电子签名确认结算了已完结的施工数额,法官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由装修公司退还业主8.5万余元。《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电子签名并不像在白纸黑字的合同原件上签字那么直观和一一对应,因此,对待电子签名要比对待纸面上的签字更加慎重。即使对电子合同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在使用电子签章时仍需谨慎,确保每一份电子签名的文件都全部阅看并知晓内容,尤其要注重对合同附件的审查,防止在合同签章时错误地在确认单、报价单、结算单、签收单等单证上使用了电子签名。总之,电子合同只是订立合同的方式由线下转到了线上,其他关乎合同要素、合同条款的审查和协商以及确认签字的审慎注意义务一个也不能少。对于合同条款要逐条审查,确保权利义务的约定明晰,确保条文表述不存在歧义,对于有异议的条款,一定及时提出、充分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相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相对方也需要尽到认真审核的责任,对于格式条款要给予重视及时提出异议,以免事后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