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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25

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77次集体学习:《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2025年2月26日晚上18:00至21: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77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郭莉莉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张洪丽、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李毅、李慧云、张旭鹏、徐梦云、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郭莉莉律师围绕被告答辩义务及内容、举证通知书的送达时间与内容、举证期限的确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认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及效力与人民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处理、举证期限的延长、特殊情形下的举证期限确定、证据交换时间的确定及与举证期限的关系、证据交换、再次证据交换、逾期举证的后果等十一个核心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与探讨。通过此次集体学习,团队成员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关于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的相关内容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的法律实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魏俊卿律师和张洪丽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关于举证期限及相关规定;2.作为被告代理人的答辩要求;3.一审中新证据的举证期限;4.诉讼策略与举证期限;5.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一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02/202025

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76次集体学习:《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2025年2月19日晚上18:00至20: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76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瑞瑞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张洪丽、吕晓孟、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毅、李慧云、张旭鹏、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李瑞瑞律师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二部分“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相关条文予以分析释义,结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规定,着重并详细讲解了民事证据的保全、鉴定事项等内容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分享结束后,魏俊卿律师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赵宇波律师、李慧云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对于鉴定意见,需特别关注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鉴定程序,鉴定程序可通过《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进行对照审查;2.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务必注重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是确保证据能否采信的关键;3.根据证据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鉴定机构针对异议的答复仍有异议的,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否则,就存在审判程序违法问题。

01/242025

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凝心聚力谋发展,蓄势赋能创新篇。2025年1月24日15:00-1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功能会议室召开部门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会议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党支部书记、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魏俊卿主持,部门执行主任张洪丽、副主任吕晓孟、郭莉莉及部门成员王洪英、张旭鹏、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赵宇波、李毅、董颖颖、崔晴、李慧云、王停停等参加会议。会议共有四项议程。首先,部门行政主管王停停对2024年部门及部门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经验分享、疑难案件讨论、发表原创文章、讲课、参与公益以及部门公众号、网站运营、部门收支等情况进行了汇报。2024年全年,部门共组织进行46次集体学习、3次经验分享,集体研究疑难案件22件,部门成员共撰写原创专业文章12篇,参与所内外讲课51次,部门成员共参与团队集体学习、疑难案件讨论、经验分享等605人次。接下来,部门成员围绕2024年各自的工作收获、不足之处、2025年的工作打算以及对部门业务发展、部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四个方面,逐一进行了发言。大家畅所欲言,总结了个人2024年度的工作收获,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展望,并对部门业务发展和部门建设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然后,魏俊卿主任对部门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魏俊卿主任从业务创收、专业化建设、宣传推广、团队建设及不足之处五个方面对部门2024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在业务创收方面,2024年部门业务创收总额实现重大突破,较上年增长13%。部门大部分律师个人创收较上年有所提高,最高增幅达115%。部门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部门青年律师创收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专业化建设方面,2024年部门坚持持续组织集体学习、经验分享、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部门律师坚持撰写原创专业文章、所内外讲课,积极参加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等专业活动。张洪丽、郭莉莉、吕晓孟三位律师被评为2024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律师”,邢怡明律师荣获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十佳新锐刑辩律师”。魏俊卿主任受聘担任盈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服务中心洛阳中心主任,并受聘担任河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还分别在10月和11月到河南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法律实务课程。魏俊卿主任创作的《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和好评,连续数月保持法律实务图书热卖榜前20名。魏俊卿主任的一个无罪案例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无罪辩护典型案例》一书,魏俊卿主任承办的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获评盈科全国刑委会“2024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李瑞瑞律师代表盈科全国刑委会中区六省参加在重庆举办的盈科全国第六季刑辩演说家总决赛并荣获季军,张洪丽、吕晓孟律师参加第七季盈科刑辩演说家大赛中区预选赛并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四名,部门组建的两支参赛队参加第五届盈科刑事模拟法庭大赛中区预选赛并取得优异成绩。2024年,部门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部分无罪案件1件、不起诉案件2件、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另有22件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或者重大改判。办理的民事案件中,有68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重大损失,取得明显成效。部门律师为担任的多家法律顾问单位持续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主动作为,成效显著,多次获得顾问单位领导的肯定和赞誉。2024年部门还编写整理了《河南省刑事司法规范汇编》《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相关规范性文件汇编》《2024年司法解释及重要规范性文件汇编》《诈骗罪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关规定汇编》《诈骗案无罪裁判文书汇编》《人民法院案例库诈骗类案例汇编》《合同诈骗案无罪裁判文书汇编》等8本工具书。在宣传推广方面,部门公众号、网站运营良好,大大提升了部门的影响力。在团队建设方面,2024年青年律师赵宇波加入部门,部门成员达到18人。案件合办制、计分制、共益金制等制度在2024年持续得到有效落实。部门分别在4月和8月组织了陆浑水库户外烧烤及青海、甘肃环线八日游等两次外出团建活动,并在河科大一附院体检中心为每位成员安排了健康体检,部门成员继续保持诚信友善、勤奋踏实、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在年度工作总结的最后,魏俊卿主任对部门2024年度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归纳,指出部门宣传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成员的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拓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最后,部门成员围绕成员发展、业务拓展、宣传推广等问题,对2025年部门发展及工作规划进行了讨论。魏俊卿主任在最后总结中提到,近年来,律师数量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法律服务行业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青年律师要保持定力,脚踏实地,加强学习,与人合作,深耕某一专业领域,发挥盈科平台优势,强化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提升办案经验、办案技能和理论水平,精细化办理每一个案件,用心服务每一个客户,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口碑吸引客户、留住客户、拓展客户,方能不断获得成长和进步。魏俊卿主任感谢大家一年来的辛勤付出和努力,鼓励大家继续保持诚信、深耕专业、用心服务、着眼长远,默默耕耘,静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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