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资讯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04/072026

第17期经验分享会《从何某强奸案看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成功举办

2026年4月1日14:30至16: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举办第17期经验分享会,张洪丽律师以《从何某强奸案看自首情节的认定标准》为题进行了分享。张洪丽律师以最近办理的何某强奸案为核心案例,引出本次分享的核心争议:被告人在行政拘留前已表露自首意愿,行政拘留期满后前往派出所领取物品时被控制,随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该行为是否应认定为自首?引发大家的思考。通过案例深度剖析、梳理自首情节的法定构成要件、司法认定标准及实务操作要点,提升律师在具体办理案件中准确识别、论证自首情节的专业能力。在核心内容分享环节,张洪丽律师梳理了自首认定的法律框架:自首是刑法重要量刑制度,能为犯罪分子带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量刑结果,成立需同时满足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大核心要件。张洪丽律师结合司法解释与本案例,对自首两大要件逐一解析:自动投案核心是主动性与自愿性,最高法明确9种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案例中何某因嫖娼被传唤、行政拘留均为行政程序,此时司法机关未掌握其强奸线索,其期满后主动前往派出所的行为,存在认定自动投案的辩护空间;如实供述要求交代定罪量刑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如法定刑升格);嫌疑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该要件成立。例案中何某稳定供认发生性关系的核心事实,仅辩称不明知对方系幼女,该辩解是否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问题,引起大家激烈讨论。针对本案另一争议焦点:行政拘留前已向公安机关明确对涉嫌的犯罪自愿认罪认罚,行政拘留执行期满后到公安机关领取个人物品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动投案?张洪丽律师拆解了控辩双方观点:辩护方以程序隔离、自由状态、线索掌握为依据,主张何某构成自首;公诉机关则认定其为公安主导的被动到案,严格解释“自动性”,仅认定坦白。同时她明确自首与坦白的核心区别——自首是主动归案后如实供述,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本案检方即基于何某被动到案、投案主观意愿不明作出坦白认定。分享会的最后,张洪丽律师还结合实务经验给出自首情节认定的实操建议:精细审查到案经过,区分行政与刑事措施;挖掘当事人行为的“主动性”证据;厘清供述与辩解的界限;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庭审中系统论证自首情节。此外,她结合5个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判例总结自首认定裁判规则,强调该情节认定需精细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要件,核心围绕“主动性”、“自愿性”与“如实供述”的实质判断,而非僵硬套用法条。

03/242026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被洛阳市甘肃商会授予副会长单位

近日,洛阳市甘肃商会第二届四次会员大会暨迎新联谊会在洛阳圆满举行。本次大会以“豫陇同心聚合力,丝路扬帆再启航”为主题,汇聚两地领导、嘉宾及企业家代表共话发展、共叙乡情。经大会审议通过,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正式当选洛阳市甘肃商会副会长单位,标志着律所在服务商会、赋能企业、助力陇豫经贸合作与法治建设方面迈上更高平台。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作为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盈科体系在洛重要分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专业立身、服务社会理念,业务覆盖公司治理、金融资本、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一站式、高品质法律服务。长期以来,律所积极参与各类商协会建设,主动开展普法宣讲、风险防控、合规指导等公益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此次荣膺洛阳市甘肃商会副会长单位,既是商会与各界对盈科洛阳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的高度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与责任。未来,盈科洛阳将以副会长单位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全球化法律服务网络优势与本土深耕经验,积极履行职责。以法治护航发展、以专业赋能合作,共同书写商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与陇豫合作交流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03/132026

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新书发布会成功举办

2026年3月12日下午,《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新书发布会在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新书发布会由李慧云律师主持,来自律所内外的近100名律师参与。活动致辞环节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亮为新书发布会致辞。张亮主任在致辞中说,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办案是律师的立身之本。当前,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客户需求日益多元,案件类型愈发复杂,粗线条、经验式、流程化的办案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法治实践与客户期待。律师精细化办案,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专业态度、职业操守和责任担当;不仅是律师个人能力的体现,更是一家律所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魏俊卿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5年,始终坚持以专业立身、以细节取胜、以口碑致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不是空洞的理论汇编,而是来自一线办案的实战总结、方法提炼与经验沉淀。既是写给青年律师的成长指南,也是我们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办案参考。这本书的出版,既是魏俊卿律师个人专业成果的集中展现,也是盈科律所深耕专业、追求极致的生动缩影。在致辞的最后,张亮主任希望以本书发布为起点,带动全所律师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与服务水平,把精细化融入接案、谈案、办案、结案全过程,用专业与细节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作者分享环节《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的作者魏俊卿律师分享了这本书的创作背景、创作过程、主要内容和创作体会。在创作背景部分,魏俊卿律师介绍说,写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方面是与法律出版社2024年1月出版的《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形成配套,另一方面是魏俊卿律师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变,律师只有通过精细化办案提升专业和服务能力,才有可能不被淘汰,第三方面的原因是实践中很多青年律师不知道如何进行精细化办案。在创作过程部分,魏俊卿律师分享了这本书从构思到完成大纲再到章节框架的搭建和最终撰写完成的整个过程。在主要内容部分,魏俊卿律师介绍说,《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章“精细化办案理念”,分为“精细化办案的意义”和“精细化办案的基础”两节。这部分的主要目的是让读者牢固树立精细化办案的理念,将精细化办案作为习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法律服务,真正解决客户的实际问题。第二章“精细化办案路径”,共分15节,分别为“接案过程精细化”“客户沟通精细化”“调查取证精细化”“阅卷精细化”“证据分析精细化”“法律检索精细化”“类案检索精细化”“理论检索精细化”“案件研究精细化”“与办案单位沟通精细化”“庭前准备精细化”“庭审过程精细化”“庭后工作精细化”“判后复盘精细化”和“客户服务精细化”。这部分内容通过拆解15个办案环节,教大家如何做到精细化办案,从而让案件取得实质性效果。第三章“精细化办案成果”,分为“办案卷宗”和“办案成果”两节。这部分内容旨在让读者持续耕耘,着眼长远,树立不为了办案而办案的理念,注重办案成果的整理、推广和转化,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在创作体会部分,魏俊卿律师通过“思考”“坚持”“写作”三个关键词分享了自己创作这本书的心得。分享结束后,魏俊卿律师对盈科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出版表示感谢,希望这本书能够给广大青年律师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嘉宾点评环节在嘉宾点评环节,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振龙、河南精专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宗虎、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国强、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国坚依次上台做了精彩点评。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振龙在点评中用“震撼”和“敬佩”两个词形容自己看了魏俊卿律师的《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的感受,高度赞扬了这本书的价值。张振龙主任认为,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是律师专业精神的体现,是资深律师办案经验的总结、办案能力的彰显,是律师代际传承的有形载体,也是老律师对青年律师的无私奉献。张振龙主任还深入阐述了精细化办案的意义,认为精细化办案是律师办案质量的保障,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也是律师社会形象、客户认可、社会评价、商业评价的标尺,是律师责任心的根本体现。张振龙主任认为,恶性价格竞争不可持续,“优质高价”是律师业的未来,实现“优质高价”的关键在于精细化办案。张振龙主任鼓励大家向魏俊卿律师学习,通过写书对某一领域的办案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和提升,让知识体系化,不断提升自己,提升洛阳律师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河南精专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宗虎在点评中用“全面”和“实用”两个词形容魏俊卿律师的《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的价值。李宗虎主任认为,这本书对律师办案的每个环节都写到如何精细化,内容不仅全面,还很具体。律师办案要追求办案的结果,青年律师如果认认真真地按照书中写的去做,办案质量就会有提高,就可能达到这种结果。李宗虎主任还结合《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中“查看现场”“类案检索”“判后复盘”等精细化办案环节和自己精细化办案的经验,分析了律师精细化办案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要像《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自序》中写的那样,将精细化办案作为一种习惯。李宗虎主任还结合自己主编并正式出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实务》一书的经验,鼓励洛阳律师要多出书、出好书,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国强从“学术价值”“实务价值”“行业价值”和“育人价值”四个方面,高度评价了《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一书的价值和意义。林国强院长认为,在学术价值方面,魏俊卿律师将“精细化办案”拆解成15个具体的办案流程,完成了实践经验向学术成果的转化,同时,这种小切口对法学研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启示和启发。在实务价值方面,这本书是律师精细化办理案件的操作指引,能够帮助律师解决办案中的某些堵点、难点问题。在行业价值方面,精细化办案的背后反映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问题,这本书能够引领律师执业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质量。在育人价值方面,林国强院长提出,魏俊卿律师作为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就能够将自己研究的心得体会和精细化办案理念贯穿到教学过程中,弥补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的实务教育不足问题。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国坚高度赞扬了魏俊卿律师25年执业生涯过程中一直践行的精细化办案理念,以及将自己的精细化办案实践进行总结形成的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郭国坚院长认为,“标签”对一个律师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在越来越庞大的律师队伍里面,律师要具有辨识度。魏俊卿律师从精细化办案这样一个观点,然后形成一个观念,最后形成一个体系,这种体系变成了可以去传承、可以去教育、可以让更多人感知到的一种载体,这是魏俊卿律师对律师界、对教育界最大的一个功劳。郭国坚院长提出,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结合30多个案例,详细解析了精细化办案的流程,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和指导性,为大家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借鉴材料。律师要将精细化办案思路融入自己的工作和实践中,通过精细化的文书写作和办案过程,让客户和司法人员能够感知到律师的用心、责任心和专业能力,获得客户的认可和社会的好评,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结语“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希望魏俊卿律师的这本《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对广大青年律师有所启发和帮助,祝愿每一位青年律师都在律师执业道路上从容前行、行稳致远!

03/132026

魏俊卿律师新书《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日前,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魏俊卿律师所著的新书《律师精细化办案精要》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是继《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一书出版之后,魏俊卿律师出版的第二本个人专著。本书以章节分三个部分。第一章“精细化办案理念”相当于一篇文章的引言,分为“精细化办案的意义”和“精细化办案的基础”两节。这部分的主要目的是让读者牢固树立精细化办案的理念,将精细化办案作为习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法律服务,真正解决客户的实际问题。第二章“精细化办案路径”是本书的核心。魏俊卿律师认为,精细化办案的核心是穷尽所有、用尽全力,精益求精、做到极致。律师精细化办案,并非简单的流程繁琐化,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通过对案件全过程的细致把控、对客户需求的深度响应、对法律问题的精深研究,实现“案件成效最大化、客户信任持久化、律师发展长远化”的多重目标。这部分的内容较多,共分15节,分别为“接案过程精细化”“客户沟通精细化”“调查取证精细化”“阅卷精细化”“证据分析精细化”“法律检索精细化”“类案检索精细化”“理论检索精细化”“案件研究精细化”“与办案单位沟通精细化”“庭前准备精细化”“庭审过程精细化”“庭后工作精细化”“判后复盘精细化”和“客户服务精细化”,通过拆解15个办案环节,教大家如何做到精细化办案,从而让案件取得实质性效果。第三章“精细化办案成果”,写的是通过精细化办案形成的成果,分为“办案卷宗”和“办案成果”两节,其中,“办案成果”部分是重点。这部分内容旨在让读者持续耕耘,着眼长远,树立不为了办案而办案的理念,注重办案成果的整理、推广和转化,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魏俊卿律师在本书的《自序》中写道,案件的胜败尽管不由律师决定,但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样的案件,不同的律师办理之所以有不同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同的律师对案件的付出不同。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不同于工厂机械化生产产品,每一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可能完全一样,精细化才能创造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对案件的成功办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律师精细化办案,是案件取得成效的前提,是客户建立信任的基础,是律师长远发展的保障,是律师赢得司法人员尊重的资本,也是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的纽带。这些年来,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高速增长,与此同时,AI也飞速发展,在多重作用下,法律服务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律师的专业价值正在被消解,律师执业面临着案源越来越少、收费越来越低等诸多现实问题。面对AI的兴起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变,律师唯有通过精细化办案提升专业和服务能力,成为真正的“法律专家”,才有可能不被淘汰。本书与法律出版社2024年1月出版的魏俊卿律师所著的《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可以作为配套用书使用,《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及精细化写作精要》的内容是律师如何精细化写作常用法律文书,本书的内容是律师如何精细化办理诉讼案件。本书是魏俊卿律师25年来精细化办案的经验总结,为了避免泛泛而谈和空洞说教,魏俊卿律师在书中结合了自己和同事承办的30多个成功案例,便于让读者深刻理解精细化办案的具体方法,相信会对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发展有所帮助。目前,本书在京东、淘宝、当当等各大平台及新华书店均有销售。

123456...5354 共536条 54页,到第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