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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57次集体学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42次

2024年9月11日下午18:00至20:3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57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 专题14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由邢怡明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李瑞瑞、李毅、董颖颖、李慧云、张旭鹏、徐梦云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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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怡明律师首先介绍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刑法条文及历史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邢怡明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行为要素、结果要素、立案追诉标准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邢怡明律师结合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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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吕晓孟和李瑞瑞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2.强调本类案件应从结果要件去辩护;3.对“件”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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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一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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