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第201次集体学习:《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仓储合同
发布时间:2025-08-14 浏览:24次
2025年8月13日晚上18:30至20: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201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仓储合同》,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邢怡明律师分享,团队律师郭莉莉、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李瑞瑞、李毅、张旭鹏、李慧云、徐梦云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邢怡明律师结合《民法典》904-923条,从仓储合同的定义、保管人主要义务、存货人主要义务、仓单的转让与出质、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对《民法典》合同编“仓储合同”部分进行了详细解析。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郭莉莉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仓储合同的效力;2.保管人违约行为责任认定;3.仓储合同与仓库租赁合同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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