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78次集体学习:《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 证据的审核认定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75次
2025年3月12日晚上18:00至22: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79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专题丨证据的审核认定》,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董颖颖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郭莉莉、吕晓孟、李成龙、邢怡明、李瑞瑞、李慧云、张旭鹏、徐梦云、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董颖颖律师从证据审核通则、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其他规定八个方面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关于证据的审核认定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
通过此次集体学习,团队成员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证据的审核认定的规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今后的法律实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律师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吕晓孟律师和邢怡明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证据规则中证明标准的四种不同情形;2.强调民诉法第一百零六条 证据合法性的三类情形;3.对“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理解。
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两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