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117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748次
2023年11月1日晚上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17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109:催收非法债务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贾国良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吕晓孟、邢怡明、崔晴、董颖颖、李慧云、张旭鹏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贾国良律师首先介绍了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法背景及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贾国良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本罪的客体、客观行为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贾国良律师结合几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李慧云律师和徐梦云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的立法目的;2.非法债务、高利放贷的认定问题;3.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4.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构成要件;5.本罪中的非法债务与合法的边界。
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团队律师近期承办的一起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