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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116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569次

2023年10月25日晚上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16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10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郭莉莉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张洪丽、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崔晴、董颖颖、李慧云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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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莉莉律师首先介绍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立法背景及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郭莉莉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本罪的客体、客观行为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郭莉莉律师结合几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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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崔晴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邮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2.本罪与危险作业罪的界分;3.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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