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第211次集体学习:常见犯罪专题丨破坏电力设备罪
发布时间:2025-11-06 浏览:181次
2025年11月5日晚上18:00至19:3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211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常见犯罪专题丨破坏电力设备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张旭鹏律师分享,团队律师郭莉莉、吕晓孟、李成龙、邢怡明、李毅、董颖颖、李慧云、赵宇波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张旭鹏律师首先介绍了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刑法条文。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张旭鹏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客观行为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最后,张旭鹏律师结合案例,分析了本罪与其他罪的区分。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李成龙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破坏电力设备罪需要具备的要件;2.本罪在实务中的辩护要点。

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一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