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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105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572次

2023年7月26日晚上8:00至10:3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05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9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孟庆良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张洪丽、吕晓孟、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李毅、崔晴、董颖颖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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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良律师首先介绍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法背景及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孟庆良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本罪的客体、客观行为、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孟庆良律师结合几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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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 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张洪丽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中“未遂”的认定标准;2.服务商标的定性问题;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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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团队律师最近承办的一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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