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40次集体学习: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475次
2024年4月24日下午18:00至19: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40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 专题12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由邢怡明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李毅、张旭鹏、李慧云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邢怡明律师首先介绍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法条文及历史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邢怡明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行为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邢怡明律师结合两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王洪英律师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不以盈利为定罪量刑标准;2.对“票面税额”的理解;3.关于“共犯”问题;4.强调违法所得不考虑成本问题,不扣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