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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34次集体学习: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596次

2024年3月13日下午18:00至21: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34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 专题123: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由李毅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张洪丽、吕晓孟、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张旭鹏、崔晴、李慧云等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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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开始前, 团队成员对团队近期承办的法定继承纠纷、故意杀人案两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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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律师首先介绍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刑法条文及历史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李毅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定罪标准及量刑规定。最后,李毅律师结合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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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吕晓孟和邢怡明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强调雇佣关系不以是否提供报酬为依据;2.对“超强度体力劳动”的理解;3.本罪数罪并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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