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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第184次集体学习:《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20次

2025年4月16日晚上18:00至21: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184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民法典>合同编专题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赵宇波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李毅、董颖颖、徐梦云、李慧云等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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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波律师结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从合同的变更(543条-544条)、债权的转让(545条-550条)、债务的转移(551条-554条)、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555条-556条)、案例-核心裁判观点五个方面,对《民法典》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部分进行了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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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魏俊卿律师做出以下补充:1.关于合同变更问题,根据民法典五百四十三条、五百四十四条,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时推定为没有变更,合同是否变更,可以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2.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理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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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近期团队承办的两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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