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96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885次
2023年5月24日下午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组织进行团队第96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90: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成龙律师分享,团队律师郭莉莉、吕晓孟、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孟庆良、李毅、董颖颖、崔晴参与,王洪英律师主持。
李成龙律师首先介绍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李成龙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本罪的客体、客观要件、侵害的法益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规定。最后,李成龙律师结合几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王洪英律师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崔晴律师和李毅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区分;2.探讨了对于“吸收”行为的界定;3.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