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81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497次
2023年1月18日晚上7:00至9: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通过腾讯会议组织进行团队第81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75:走私废物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孟庆良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孟庆良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介绍了走私废物罪的立法沿革。在罪名解析部分,从本罪侵害的法益、本罪的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本罪的客体、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等方面分析了本罪的犯罪构成、实践争议及量刑规定。最后,孟庆良律师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争议焦点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郭莉莉律师和邢怡明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分析了本罪侵犯的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关税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2.本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3.本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4.对帮助他人运输物品进境过程中夹带物品的,强调从进境物品归属,夹带物品所占比重、行为人收取报酬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