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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71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431次

2022年11月9日下午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团队第71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6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贾国良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李成龙、李瑞瑞、邢怡明、孟庆良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贾国良律师首先介绍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贾国良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侵害的法益、本罪的行为方式、犯罪主体等方面分析了本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最后,贾国良律师结合几个经典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郭莉莉律师和邢怡明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本罪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分;2.强调本罪的三款行为方式规定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3.本罪涉及范围广;4.探讨了本罪涉及的“经济损失”的范围界定;5.分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本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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