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61次集体学习
2022年8月24日晚6:3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组织进行团队第61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55: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瑞瑞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郭莉莉、张洪丽、贾国良、李成龙、邢怡明及律所宋黎明律师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李瑞瑞律师首先介绍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李瑞瑞律师结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从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行为要素及结果要素上,解析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以及关于从一重处罚的规定。最后,李瑞瑞律师结合几个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魏俊卿主任和王洪英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强调了本罪的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单位;2.强调本罪中规定的“自然保护地”应从广义上进行解释;3.强调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的行为,必须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方能构成本罪。
编辑:王停停
审核:魏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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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是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成立最早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企业风险防范、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理等。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现有团队成员11名,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律所党支部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魏俊卿律师担任部门主任,有一批诚信、严谨、勤学、敬业的专职律师组成,部门中有多名成员有检察、法院、监察职业经历,素质高、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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