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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魏某滥伐林木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团队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魏某的行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在一审阶段经团队律师辩护,一审判决认定张某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仅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定罪量刑。后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开庭审理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了抗诉。该案例入选盈科全国刑委会“2024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
团队律师2010年承办的李某故意伤害案,在全国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报》将该案作为参考案例刊登,该案例还入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三)》一书,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司法文件,完全采纳了团队律师在该案中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并且不抗拒抓捕也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和“认定自首不能死搬法条而应结合自首的立法精神具体分析现实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案件”的观点。
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进行有效辩护,最终张某某的刑期由认罪认罚的有期徒刑3年,到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1年。
团队律师2007年承办的李某某等四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经团队律师辩护,定性获得重大改变。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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