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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02年承办的卫某某等22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私藏枪支案,经团队律师辩护,检察院指控的私藏枪支罪最终没有被法院认定。
团队律师2020年承办的常某某危险驾驶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公诉机关庭审后撤回起诉,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例入选盈科全国刑委会“2020年十大不起诉案例”,并入选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案例·策略·智慧——盈科律师事务所2020年优秀案例精选》一书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无罪辩护典型案例》一书。
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进行有效辩护,最终张某某的刑期由认罪认罚的有期徒刑3年,到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1年。
团队律师2020年承办的常某某危险驾驶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庭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团队律师2010年承办的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经团队律师辩护,定性获得重大改变公安局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团队律师的辩护意见,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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