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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17年承办的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团队律师辩护,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团队律师2010年承办的李某故意伤害案,在全国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报》将该案作为参考案例刊登,该案例还入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三)》一书,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司法文件,完全采纳了团队律师在该案中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并且不抗拒抓捕也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和“认定自首不能死搬法条而应结合自首的立法精神具体分析现实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案件”的观点。
团队律师2020年承办的常某某危险驾驶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公诉机关庭审后撤回起诉,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例入选盈科全国刑委会“2020年十大不起诉案例”,并入选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案例·策略·智慧——盈科律师事务所2020年优秀案例精选》一书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无罪辩护典型案例》一书。
团队律师2013年承办的卫某某合同诈骗案,在侦查阶段经团队律师辩护,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卫某某获得释放。
团队律师2017年承办的魏某符诉魏某稳继承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被告,在原告持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团队律师通过大量取证,最终法院确认公证遗嘱无效,并判决驳回了原告魏某符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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