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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22年承办的毛某某诉三门峡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被告三门峡某公司,经团队律师努力,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毛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毛某某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团队律师2011年承办的沈某某聚众斗殴案,经团队律师辩护,获得重大改判。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
团队律师2023年承办的闫某某强奸案,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环节经团队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闫某某获得释放。
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周某某与河南某单位合作合同纠纷案,通过再审程序,最终法院判决河南某单位赔偿周某某损失300多万元。
团队律师2020年承办的常某某危险驾驶案,在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公诉机关庭审后撤回起诉,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例入选盈科全国刑委会“2020年十大不起诉案例”,并入选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案例·策略·智慧——盈科律师事务所2020年优秀案例精选》一书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无罪辩护典型案例》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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