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93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839次
2023年4月26日下午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多媒体会议室组织进行团队第93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87:虚假广告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崔晴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张洪丽、郭莉莉、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孟庆良、董颖颖、李毅参与,魏俊卿律师主持。
崔晴律师首先介绍了虚假广告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方面,崔晴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本罪的客体、客观表现、结果要件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最后,崔晴律师结合几个经典参考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郭莉莉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2.强调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3.对本罪中违法所得的理解。
学习结束后,团队成员对团队律师最近承办的一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