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77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980次
2022年12月21日下午7:00至9:00,因疫情原因,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通过腾讯会议组织进行团队第77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7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王洪英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孟庆良、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王洪英律师首先介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王洪英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意识、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等方面分析了本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在罪名辨析部分,分析了本罪与周边罪名的界分及律师辩护建议。最后,王洪英律师结合几个经典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及本次学习的与谈人贾国良律师和李成龙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2.探讨了本罪中“明知”的认定;3.本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