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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俊卿律师2021年承办的魏某滥发林木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魏俊卿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魏某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未最终未提起公诉。
团队律师2023年承办的某学校与洛阳某置业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被告,在合同对被告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充分利用预约合同、本约合同的理论,最终使案件得以调解,为客户减少损失800万余元。
团队律师2007年承办的李某某等四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经团队律师辩护,定性获得重大改变。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团队律师2021年承办的杨某某诉谷某某等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原告,在最高院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第28条、第29条能否选择适用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团队律师通过大量同类案例和立法精神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团队律师2021年承办的郭某故意伤害案,在侦查阶段审查逮捕环节经律师辩护,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郭某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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