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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律师协会对2022年度工作突出的律师个人进行了表优评先,并颁发了证书。
我所闫宁主任、鲁辉主任、孟繁丽主任、范利好律师荣获“2022年度律协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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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序更替,华章日新。2026年1月4日,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2025年年终总结表彰大会暨2026新春盛典圆满举行。盈科洛阳全体同仁欢聚一堂,共同回顾过往奋斗历程,总结年度发展成果,表彰先进典型,共绘未来发展蓝图。会议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奏唱国歌。会上,党支部书记刘伟、管委会主任魏俊卿、监事会名誉主任郭刚利、监事会主任闫宁、执行主任张亮携手登台,汇报了管委会、党支部、监事会及律所过去一年的发展概况,并展望了盈科洛阳在新的一年里的发展目标。活动增设了“五载耕耘,百人同心”——盈科洛阳成立五周年暨执业律师突破百人庆典仪式。河南省律协副会长、盈科南阳管委会主任刘翔,郑州分所执行主任石峙,管委会主任鲁威锋,管委会副主任宋笑宇,闫明阳律师,南阳分所执行主任冯勇,管委会副主任宋伟,上海涉外中心主任苏帅明,盈科洛阳党支部书记刘伟,管委会主任魏俊卿,监事会主任闫宁,监事会名誉主任郭刚利,全体股权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张亮以及第100位加入盈科洛阳的律师梁承右悉数登台。盈科洛阳第一位执业律师魏俊卿为梁承右律师颁发纪念品,梁承右律师随后发表了诚挚感言。伴随温馨音乐,印有“盈科洛阳五周年快乐”字样的蛋糕被推至台前,大家共同切下蛋糕,在场所有盈科家人共同见证这一美好时刻。礼花绽放,全场欢呼,定格了“五载耕耘共成长,百人同心向未来”的温馨画面,庆典圆满礼成。为激励先进、凝聚力量,管委会监事会经过严格评选,分别评选出“年度优秀律师”“新锐卓越奖”等多个奖项。2025年度最佳部门创收奖:第一名: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事务部第二名:刑事法律事务部第三名: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本次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的圆满举行,不仅全面总结了过往工作,更凝聚了团队共识、明确了发展方向。新的一年,盈科洛阳全体同仁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笃行奋进、盈向未来,共同书写律所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案情简介】 近期,由刘战尧律师、冀承胜律师代理的某动迁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收到上海一中院二审胜诉判决。本案历时两年,案情多次反转,历经起诉后撤诉、重新起诉一审被驳回,二审中律师力挽狂澜终获改判。 委托人王女士2006至2007年间从其嫂子吴女士处购买了一动迁安置房。2006年5月6日,王女士支付第一笔购房款,吴女士的配偶(王女士哥哥)于当日以吴女士名义出具收据。2007年9月28日,王女士与吴女士共同手写一份字据,约定将吴女士名下的一处毛坯动迁房(A房屋)以36万的价格转让给王女士,第一笔购房款在2006年5月6日支付,第二笔于2007年9月28日付清。双方商定拿到A房屋的产证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7年9月28日,王女士去物业办理了A房屋的入户手续,缴纳了有限电视安装费等费用,物业公司向王女士出具收据、并送达了《物业手册》、《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后因方便照顾老人等原因,吴女士让王女士居住在了与A房屋同等面积的老人隔壁吴女士另一动迁房屋B房屋中,王女士自2008年居住至今,并进行了装修,A房屋则由吴女士对外进行了出租。吴女士配偶2012年去世。A房屋2013年8月20日拿到产证,但产权人登记在吴女士和其女儿名下,产权登记信息备注“配套商品房,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2016年A房屋可以过户,但吴女士却一直拒绝配合王女士过户,因此成讼。经立案窗口查询,A房屋市值已将近500万。 一审法院以“未举证证明吴女士女儿同意出售并收取系争房屋房款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为由驳回了王女士的过户诉讼请求。 【二审改判结果】 吴女士及其女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王女士办理将A房屋产权过户至王女士名下的手续。 【律师解读】 01.本案属于亲属间动迁房买卖,操作不规范,代理律师进行了大量繁杂的调查取证工作,进行证据补强。 由于吴女士涉及到两处拆迁,共获得包括A、B房屋在内多套动迁安置房。代理律师积极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在拆迁公司、房地产公司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之间来回奔波,调取了大量宝贵材料,也为后续应对笔迹鉴定夯实了基础。 吴女士一方庭审时否认签署过房屋买卖字据,由于吴女士配偶2012年已去世,对收据的真实性也不认可。法官启动笔迹鉴定,代理律师多方查证,终调取到吴女士配偶生前档案材料,在我方充分鉴材的情况下,鉴定结论终支持我方所请。 由于房屋买卖发生在2006-2007年间,距今已经10年有余,关于款项支付细节委托人记忆已有些模糊,代理律师根据经验协助委托人还原事实,并协助委托人到银行查证,终于查清购房款支付的完整路径,案件也获得了进一步的证据支撑。 02.王女士现居住在B房屋是否构成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标的? 从案情可以看出,主张过户A房屋有房屋买卖字据、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据支撑,但障碍在于产权登记人为吴女士和其女儿,需要证明吴女士女儿对房屋买卖知情。主张过户B房屋的优势在于B房屋的产权登记人只有吴女士一人,且王女士自2008年居住至今。 由于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变更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未有书面文件确认,我们代理王女士一方后,对诉请反复斟酌权衡,最终决定从证据有利出发,结合王女士在B房屋居住的理由,建议王女士要求吴女士及其女儿过户A房屋,得到了委托人认可,也得到了二审判决的支持“双方仅是存在协商,但并未就将买卖合同关系的标的物由系争房屋变更为B房屋达成一致。故王女士按照书面协议的约定要求吴女士履行,并无不妥”。 时至今日,回想起诉请确定时的纠结,仍印象深刻,真可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03.吴女士女儿是否知情? 如何证明吴女士女儿知情是本案的一大难点,一审法院也是以此驳回了王女士诉讼请求。我们代理律师认为既然吴女士女儿长期与父母一同居住,且考虑到当事人亲属之间经常走动,买房毕竟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必然会在生活中留下蛛丝马迹。 我们协助委托人回想过往可能的有利证据,最终发现了有利我方的新证据,还让委托人找尽可能多的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来作证,并多方查证,尽可能的搜集证据。 庭审时,我们代理律师结合新证据并从“一直共同居住具备知晓条件”、“以吴女士作为被拆迁人所得多套安置房屋的产权均登记在吴女士和其女儿名下”、“王女士居住在B房屋长达10多年之久”以及办理入户等多方面进行论证,组成了一个有力的证据链,最终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
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3:1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召开部门2022年度年终总结会议。会议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魏俊卿主持,部门成员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孟庆良、李成龙、贾国良、邢怡明、李瑞瑞、王停停参加了会议。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部门成员围绕2022年各自的工作收获、不足之处、2023年的工作打算以及对部门发展、部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逐一进行了发言。大家畅所欲言,总结了个人2022年度的工作收获,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展望了2023年的工作,并对部门发展和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部门行政主管王停停对2022年部门及部门各成员集体学习、疑难案件讨论、经验分享、发表原创文章、讲课、参与公益以及部门公众号、网站运营、部门收支等情况进行了汇报。2022年全年部门成员共参与团队集体学习、疑难案件讨论、经验分享、讲课等510人次。最后,魏俊卿主任对部门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展望。魏俊卿主任从业务创收、专业化建设、宣传推广、部门建设及不足之处五个方面对部门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在业务创收方面,2022年部门业务创收较上年增长65%,仍然位居盈科洛阳11个专业部门的第2名。部门律师个人创收较上年也均有大幅度提高,最高增幅达到100%,最低增幅34%。在专业化建设方面,2022年部门内部共组织进行了49次集体学习、6次疑难案件讨论、5次经验分享,部门成员共撰写原创专业文章86篇,参与所内外讲课56次,完成了《企业刑事合规》《执行无忧》(与执行团队合作)2个产品的研发,编写整理了《律师常用法律文书范本(第2版)》《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全流程工作指引》《<刑事审判参考>案例裁判要旨汇编(1999-2022年)》等6本工具书,《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一本通》初稿基本完成。魏俊卿律师的3个案例入选法律出版社专业书籍,一个案例被评为洛阳市有效辩护案例一等奖,魏俊卿、王洪英、邢怡明三位律师创作的一篇文章在国家级期刊发表。魏俊卿律师获任盈科刑辩学院副秘书长,张洪丽律师获任盈科刑辩学院食药环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在宣传推广方面,部门公众号推送147次,部门网站建设完成并持续更新,制作完成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部门宣传册。在部门建设方面,2022年部门新加入郭莉莉、孟庆良、贾国良、李瑞瑞、王停停五位新成员,部门成员达到12人。部门集体学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经验分享、计分制等制度在2022年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部门成员诚信、友善、勤奋、踏实,整体素质较高,已经形成热爱学习、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年度工作总结的最后,魏俊卿主任对部门在2022年度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归纳,指出部门宣传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部门成员的开拓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成员的创收需要进一步提高。魏俊卿主任结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部门2023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业务创收方面,魏俊卿主任提出了要在2022年基础上增长50%的目标,并对部门成员2023年的业务创收目标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专业化建设方面,魏俊卿主任要求部门全体律师要用心办理每一个案件,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在继续坚持每周集体学习、每月经验分享、不定期开展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在每周集体学习之后增加部门成员分享办案心得体会环节,提升部门成员的办案经验和技能。魏俊卿主任还要求部门成员在集体学习、疑难案件讨论时要提前预习、深度参与、独立思考,要及时学习新法律、新司法解释、新理论,要重视原创专业文章的写作,多参与所内外讲课等活动,提升专业能力、写作水平和讲课水平。在宣传推广方面,魏俊卿主任要求继续提升部门公众号、网站的编辑和发文质量,进一步通过短视频等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在团队建设方面,魏俊卿主任提出,2023年在继续严格执行部门各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团队出游、集体体检等团队福利项目,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在会议的最后,魏俊卿主任勉励大家在工作中要主动、及时、严谨、用心、认真,默默耕耘,静待花开,并借用罗胖2023年跨年演讲的一句话“经营好自己的现在,等待未来向我飞奔而来”,祝愿大家在2023年都有更大的收获和进步。
2026年1月30日下午,盈科洛阳律所2026年度第一次股权高级合伙人扩大会议在律所多媒体会议室圆满举办。盈科洛阳全体股权高级合伙人以及各个委员会主任出席会议。盈科洛阳律所执行主任张亮以及行政运营团队对律所2025年1-12月份的发展状况以及律所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党总支副书记王琦代表党总支作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汇报,全面梳理了全年党建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从党支部升格为党组织的标志性成果。王琦副书记表示,在新的一年。盈科洛阳律所党总支将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为洛阳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随后,管委会主任魏俊卿围绕制度建设、活动开展、业务发展、青年律师培育、风险防范及行政团队服务提质六个方面,全面汇报了管委会2025年度的具体工作推进情况。同时,魏俊卿主任客观剖析了年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一是部分既定研究工作的跟进落实不够及时高效;二是特色活动、业务交流类活动的开展频次有待提升;三是律所人员规模稳步增长,但创收增速未能同步匹配。针对上述问题与发展需求,魏俊卿主任提出了管委会2026年度六点工作计划:其一,强化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既定任务落地见效;其二,联动各个委员会开展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其三,优化人才引进标准与培育机制;其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其五,精准赋能青年律师及低收入律师群体,助力其快速成长、提升收入水平;其六,加强律师综合素质培育,全面提升律师队伍整体形象与服务质量。接下来,监事会主任闫宁围绕执业规范监督、风控岗位标准化建设、专项监督与调研三个方面汇报了2025年监事会的工作内容。执业规范监督方面,监事会全年累计发布8期预警,聚焦禁业管理、证据处置、诉讼程序、广告合规等关键领域。风控建设上,制定完善风控岗位工作指引,为合规管理提供清晰依据与操作规范。专项监督中,以匿名形式开展律师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推动全面整改落实;同时规范投诉处理的流程与分工,牵头组织案卷评查工作,形成完整监督闭环。此外,监事会积极配合管委会推进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助力律所整体发展。同时,闫宁主任指出,监督覆盖深度不足、风险预警精准度有待提升、投诉处理专业化水平需加强、实习律师及助理风险监管薄弱等问题。2026年,监事会将深化沟通反馈机制,提升投诉处理专业能力,扩大监督覆盖至实习律师与助理,为律所稳健发展保驾护航。监事会名誉主任郭刚利表示,换届以来,监事会工作亮点纷呈。在案卷评查方面,监事会调取多份卷宗开展专项检查,系统梳理出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形成详实全面的评查报告。后续不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联动相关部门及投诉处理委员会协同配合,推动存在问题的卷宗完成整改订正,相关工作情况也已在股权会议上作了专项汇报。最后,青工委主任王琦、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鲁辉、女工委兼实习律师关爱委员会主任盛梦鹤、客服中心主任兼投诉处理与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杨欣欣、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委员会主任吕晓孟、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邢怡明以及文艺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长江依次详细汇报了各个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2026年度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与实施计划。至此,2026年度第一次股权高级合伙人扩大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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