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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22

盈科洛阳律所多名律师送法进校园,为平安校园保驾护航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打造普法宣传教育课程,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特积极响应由洛阳市委政法委、共青团洛阳市委、市少工委主办,洛阳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法治为平安校园护航”送法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盈科洛阳律所多名优秀律师先后走进洛阳市龙城双语小学、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孟津区第二区直中学、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孟津区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附属小学,普法课堂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普法宣讲团成员围绕“预防拐骗、不法侵害、网络暴力、电信诈骗、禁毒、校园欺凌、酒驾醉驾”等相关内容以具体生动的案例加条文的形式,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的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内容,结合网课爆破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引导同学们自主思考“法律是什么”、“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学生”,让同学们领悟到法律法规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切实增强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01 洛阳市龙城双语小学11月9日上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闫宁律师积极参与由洛阳市委政法委、共青团洛阳市委、市少工委主办,洛阳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法治为平安校园护航,青春助力副中心建设”送法进校园活动,并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走进洛阳市龙城双语小学。 02 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11月14日下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洪丽律师以《有法有颜的快乐星球》为题,围绕法律的两个属性、高中生易犯的三种违法行为、自我保护的四个预防措施进行了深入讲解。张律师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基本的法律常识,让同学们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潜在风险,告诫同学们要紧绷防范之弦,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03 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11月15日,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范小伟律师,为同学们详细讲了“法律是什么”、“典型案例分析”和“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学生”三方面内容,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就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04 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11月15日下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的范利好律师以钉钉授课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近3500名学生参与本次活动。05 西工区上阳小学11月25日,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的王琦律师在线为同学们送去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知识讲座。06 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11月29日下午,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王晨璇律师为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讲授“杜绝网络暴力,文明上网从我做起”专题普法课程,课程采用录播形式。送法进校园是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结合当地实际践行盈科公益的体现,也是盈科律师勇于担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真实写照。盈科洛阳律所也会继续发扬热心公益,积极普法的精神,努力用公益普法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在每一个校园。

11/032022

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70次集体学习

 2022年11月3日下午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组织进行团队第70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64: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郭莉莉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邢怡明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郭莉莉律师首先介绍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郭莉莉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侵犯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行为方面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规定。在罪名辨析部分,分析了本罪与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界定。最后,郭莉莉律师结合几个经典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魏俊卿主任和王洪英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是否属于武装部队制式服装需要鉴定结论作为依据;2.销售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数量的认定问题;3.司法解释规定仿制的现行装备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也应认定构成本罪,应结合立法本意理解。关于我们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是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成立最早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企业风险防范、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理等。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现有团队成员11名,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律所党支部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魏俊卿律师担任部门主任,有一批诚信、严谨、勤学、敬业的专职律师组成,部门中有多名成员有检察、法院、监察职业经历,素质高、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部门秉承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服务的理念,坚持每周定期集体学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经验分享交流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部门内部合理配置案件,部门成员分工协作,充分依靠集体智慧,致力于建成拥有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社会评价优秀的精英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水平法律服务。

11/012022

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68次集体学习

2022年10月19日下午6:00至8:00,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在本所党建室组织进行团队第68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62:虚假诉讼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王洪英律师分享,团队律师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贾国良、邢怡明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王洪英律师首先介绍了虚假诉讼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王洪英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客观表现及损害的法益等方面解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及刑罚规定,并分析了本罪与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定。最后,王洪英律师结合几个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     分享结束后,本次学习的与谈人贾国良律师和邢怡明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探讨了本罪在量刑中“情节严重”的认定范围;2、罪与非罪的界定问题;3、强调本罪侵害了两个法益;4、强调本罪中“捏造事实”的度,是足以妨害司法秩序为前提。关于我们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是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成立最早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企业风险防范、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理等。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现有团队成员11名,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律所党支部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魏俊卿律师担任部门主任,有一批诚信、严谨、勤学、敬业的专职律师组成,部门中有多名成员有检察、法院、监察职业经历,素质高、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部门秉承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服务的理念,坚持每周定期集体学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经验分享交流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部门内部合理配置案件,部门成员分工协作,充分依靠集体智慧,致力于建成拥有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社会评价优秀的精英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水平法律服务。

10/312022

盈科短讯丨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第69次集体学习

2022年10月26日下午7:00至9:00,因疫情管控,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组织进行团队第69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内容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专题6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由盈科洛阳刑事法律事务部李瑞瑞律师分享,团队律师王洪英、吕晓孟、张洪丽、郭莉莉、贾国良、李成龙、邢怡明参与,魏俊卿主任主持。 李瑞瑞律师首先介绍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法沿革。然后在罪名解析部分,李瑞瑞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范,从本罪的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客观行为及损害的法益等方面分析了本罪的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规定,最后,李瑞瑞律师结合几个经典案例,分析了本罪在实务中的认定和辩护要点。分享结束后,魏俊卿主任及本次学习的与谈人张洪丽律师和吕晓孟律师对本罪作出以下补充:1、强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次数,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2、查证属实的认定问题;3、探讨了2021年刑法修正删除了2015年刑法条文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数额标准;4、分析了本罪与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界分。关于我们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是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成立最早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企业风险防范、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理等。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现有团队成员11名,由盈科中国区股权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洛阳律所党支部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魏俊卿律师担任部门主任,有一批诚信、严谨、勤学、敬业的专职律师组成,部门中有多名成员有检察、法院、监察职业经历,素质高、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部门秉承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服务的理念,坚持每周定期集体学习、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经验分享交流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部门内部合理配置案件,部门成员分工协作,充分依靠集体智慧,致力于建成拥有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社会评价优秀的精英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水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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