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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某单位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团队律师代理原告,经团队律师的精细化办案,一审完全胜诉,成功帮助某单位获得赔偿款20万元。
团队律师2008-2009年承办的委某等诉李某等生命权纠纷案,在全国有重大影响。该案系全国首例野蜂蛰死人案,由于具有典型性,先后经《河南日报》、《农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近百家媒体报道。《人民法院报》在“案例指导”版面的“重点发布”栏目,以本案为典型案例发表《行为人应对自己的先前行为产生的安全隐患负责》一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又将本案作为指导性案例采用。
团队律师2002年承办的卫某某等22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私藏枪支案,经团队律师辩护,指控的私藏枪支罪最终没有被法院认定。
团队律师2024年承办的牛某非法经营案,在二审阶段介入,经精细化辩护,二审获得改判,为当事人减少追缴违法所得500万元。
团队律师2010年承办的李某故意伤害案(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在当时还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团队律师结合自首的立法精神,大胆提出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并且不抗拒抓捕也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和“认定自首不能死搬法条而应结合自首的立法精神具体分析现实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案件”的观点,最终,该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李某被认定为自首。结合被告人的其他情节,被告人最终被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例曾在《人民法院报》上作为参考案例刊登。201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这一规范性文件,采纳了团队律师提出的上述观点。该案例还入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三)》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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