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人间净土·敬畏职业与自己
预约人间净土·敬畏职业与自己
作者:张洪丽
法律人
敬畏|职业|敬畏|自己
The Growth of the Law
《法律的成长》
本杰明·N.卡多佐,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法官之一,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曾从事律师职业十余载,获誉“律师的律师”;自1914年开始法官生涯,1932年经胡佛总统提名,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一生曲折而传奇,他用一系列著作和演讲,向人民诠释了法官的工作。受家庭影响,卡多佐高贵优雅、谦恭和蔼、勤勉自律,以至外界从未有过关于他私人生活或政治上的闲言碎语,他为人谦逊、虚心学习,是一个谨慎的自由主义者以及中庸的改革论者。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将尽绵薄之力承担我们共同的责任——一项伟大而神圣的使命——行使正义。”
《法律的成长》一书并非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而是卡多佐在耶鲁大学所作的演讲。与此书的缘分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李红勃教授的推荐,大学时期无法将法理学的知识与实务联系,学习起来既枯燥又吃力。直到上了李红勃老师的课,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中外结合才发现原来法律的起源,学起来也那么有意思。随即找李老师推荐书籍,于是《法律的成长》来到了张小律的身边。
法律为何如何成长
如何平衡法律的稳定性和发展是历史难题,司法过程中既要肯定法的确定性,因为法不确定则无法预知行为后果,法律引导行为的价值就丧失,但是又不能一成不变。我们充分肯定法的确定性时,应该追求宽广、深刻、一致且根本的、真实的确定性,但也不能盲目崇拜确定性,否则容易变成一种无法容忍的僵化、刻板。这就需要法律重述,通过法适用过程,不断的将历史遗留下来的垃圾进行清理,总结利弊得失,法律重述推动着法律不断成长,法律重述为法律成长提供新的起点、动力和新的方向。
法律成长的哲学
哲学就像是人们找到的一把奇妙的钥匙,而其他的方法则是相比之下粗陋笨拙的工具。法哲学内容看似抽象笼统,但恰恰是法律思想得以发展的重要引领者,司法过程中,很多问题都能归于哲学问题。正如,大学刚入学,老师总会强调法理学的重要性,同时也会进一步强调法理学的晦涩难懂。工作后,你会发现法理学的知识贯穿于案件始终,影响你对案件的预判。因此,法官奉行的哲学会深刻影响到他的裁判活动。这就要求有一种有助于法律成长的法哲学——研究事物的终极问题——法律是什么?内涵?起源?功能?目的?
卡多佐关于法哲学的思考,认为法的适用不能扼杀司法中的创造性因素。法律是一个由规则、原则和行为标准组成的有机整体,当面对新的案件时,需要对它进行梳理、筛选和重塑,并根据特定的目的加以适用。这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试错的过程产生判决,也会赋予其自我创造的权利。
法律人:伟大职业,心存敬畏
我们总说法律人和医生一样都掌握生杀大权,确实,多么伟大而神圣的职业。“对交予你办理的一切事宜,你当勤勉尽责,真诚以待。对于你所知悉的相关信息,你和你的同仁当保守秘密;你当秉持中立,不得对任何人带有嫉妒、仇恨与恶意,不得对任何人带有恐惧、喜好、友爱和报酬之心。对于你所知悉的一切,应根据你的准确理解如实陈述。上帝会因此而保佑你!”。这是一段法律宣誓,誓言如洪钟大吕,引领我们走出迷途,回归神圣和敬业的境界,这种无惧、无私的真正的法律精神,真实而又纯粹,我们当心存敬畏!
结语
《法律的成长》虽是一部旧作,但是其价值并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损,在思考当代中国的司法和法律发展时,读此书会别有一番感悟与启迪!
希望每位法律人肩负起使命,超越虚荣与虚无,勇往直前、一无所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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